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时间:2025-05-20 来源:汽车供应商网 作者:管理员
【汽车供应商网】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第二十九条指出: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条例体现了支持国产产业和推动绿色发展的双重目标。
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采购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强监管。
选用国产汽车:
定义:通常指中国自主品牌或境内生产的车辆(包括合资品牌)。
目的:扶持本土汽车产业,促进技术自主创新。
优先新能源汽车:
类型:纯电动、插电混动等。
优先方式:采购比例倾斜、评审加分或预算优先。
主要目标:减排降耗、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发展
环保与产业战略:响应“双碳”目标,减少化石能源依赖,助力新能源汽车成为经济增长点。
示范效应:政府表率作用可带动企业和公众选择新能源车,加速市场普及。
经济影响:增加国产车企订单,刺激技术升级;规模采购或降低单车成本,节省财政开支。
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