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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时间:2025-06-13 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管理员

【汽车供应商网】6月5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该细则详细列出了两大类别充电桩的必检项目。交流桩重点监测接触电流、绝缘性能、充电控制时序及电磁兼容等方面;直流桩则在类似安全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冲击电流、充电结束控制、车辆接口断开等关键功能测试。所有检验均严格依据GB/T 18487.1-2023、GB/T 18487.2-2017等国家标准。



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实体店抽样

在受检企业的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场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要求。抽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2.2电商平台采样

电动汽车充电桩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台,作为检验样品。

3.检验依据

表1 交流充电桩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接触电流

GB/T 18487.1-2023

GB/T 18487.1-2023

2

绝缘电阻

3

介电强度

4

冲击耐压

5

充电连接控制时序

GB/T 18487.1-2023

GB/T 34657.1-2017

GB/T 18487.1-2023

GB/T 34657.1-2017

6

CP断线

7

CP接地

8

辐射骚扰

GB/T 18487.2-2017

GB/T 18487.2-2017

9

传导骚扰

(电源输入端)

1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源输入端)

    表2 直流充电桩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冲击电流

GB/T 18487.1-2023

GB/T 18487.1-2023

2

接触电流

3

绝缘电阻

4

介电强度

5

冲击耐压

6

正常充电结束测试

GB/T 18487.1-2023

GB/T 34657.1-2017

GB/T 18487.1-2023

GB/T 34657.1-2017

7

充电连接控制时序测试

8

车辆接口断开测试

9

辐射骚扰

GB/T 18487.2-2017

GB/T 18487.2-2017

10

传导骚扰

(电源输入端)

11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源输入端)


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T18487.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异议处理

5.1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5.2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

5.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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